環境保護與地方政治:北高兩市環保官員對於影響執法因素的認知調查
Volume:
6
Number:
1
Published date:
十二月, 2002
Abstract:
環境管理權若能適當地下放到地方政府,如地方環保主義者所強調,理論上將可增加政策效率與施政的回應性,也更符合民主精神。因此,歐美國家莫不致力於建立各級政府間環境治理合作關係,並改良制度以兼顧環境保護與民主深化的理想。我國近年環境治理體系的發展,即依循此一理念設計,在地方自治的精神下,將環境法令的執行,主要交由地方政府負責,而縣市政府也握有地方環保人員的主要人事權與管理權。然而,地方政治生態對於官僚運作可能產生的負面影響常被忽略。地方政治由於規模較小,多元性不足,容易受獨佔性利益團體操控,導致體制外的情境因素可能會穿透環境保護的專業行政,形成地方環境保護工作的主要挑戰。這類問題在初步涉入民主體制、相關配套制度未臻健全的我國尤其明顯。為瞭解此類地方政治對於環境保護的影響,本文除介紹地方環保主義的世界潮流,以及其在民主化情境下的意涵,並以北高兩市為例,以紙筆測驗調查其環保執法人員對於地方情境因素的認知。調查結果顯示,即便在堪稱為全國首善之區的北、高兩直轄市,其環境執法在相當程度上仍必須向許多體制外的政治、經濟與社會因素妥協,而可推斷在其他縣市的情形可能更嚴重。然而,北高兩市的對比,並未如預期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