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幾次對台灣民眾的訪問調查研究發現:台灣民眾的民族認同在過去十年間,歷經大幅度的變動:中國民族認同的穩定衰退、無特定認同的「現實主義」者持續成長、以及台灣民族認同的勃興和歸於穩定。本文以一個追蹤訪問調查(1998/8—2000/12)的資料為基礎,除了指出台灣民眾的民族認同非常不穩定之外,同時也以實證資料評估「族群文化認同」和「物質利益考量」這兩個因素,對台灣民族認同態度之變動的影響。理性的「物質利益考慮」和「感情的歸屬」,是解釋認同本質的兩個對立理論。對「台灣人」和「台灣文化歷史」的宣揚,是興起中台灣民族主義運動的主要基礎之一。可是台灣民族主義運動同時也面對一個非常不利的局勢:中國軍事強權的威脅和中國經濟市場的吸引力。「中國因素」和「台灣文化族群認同」這兩個方向相反的力量,對台灣民族主義者有何影響?在台灣民眾的認同中,麵包和愛情各發揮何種影響力?這是本文的主要問題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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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嘗試從 A. Downs 為首的「中位選民定理」(Median Voter Theorem)出發,從台灣 2000 年的總統選舉,觀察陳水扁在統獨問題上的新中間路線,對選舉結果的影響究竟為何。在分析架構上,是依 Adams and Merrill(1999)的機率式投票模式(probability voter model)為基礎,整合政策的空間及方向作用力,並計入非政策面向的影響,以條件式勝算對數模型(Conditional Logit)來分析。
本文的發現可歸納出以下幾點:一、統獨立場不鮮明的中間選民不再是泛藍穩固的支持群眾,他們投票給陳水扁的機率遠高於其他候選人;二、陳水扁另一個傳統民進黨情況不同的是,他相較於連、宋在吸納統派選票上並沒有絕對了劣勢,而且如果能越向統獨中間靠攏,越能吸引統派選票,不過當然也會因此而流失部分獨派選民的支持;三、...
本文嘗試從權利的立論基礎出發,對於人的傳播權利提出新主張。首先,本文將探討言論自由的發展與不足:針對言論自由,其內涵除了眾所皆知的言論自由之外,還有接近使用媒體權與接收訊息權等都已陸續獲得推演,可見言論自由本身即是一個發展中的、內涵豐富的權利體系;儘管如此,言論自由仍有其理論上的不足之處,值得關注。其次,回顧權利的立論基礎,檢視德性權利、自然權利與第三代權利以來的主要發展,探究權利概念與立論基礎的歷史進展。再其次,針對傳播權進行分析,檢視傳播權的興起脈絡,並援引社群主義作為提出權利的立論根據。最後總結全文。此一論述恰與當前聯合國對於發展權與傳播權的強調相互呼應,因為唯有透過哲理思辯並將傳播權納為基本人權,個人與社會才能獲得健全的發展。特別是當此政經力量高度扭曲傳播領域之時,提倡傳播權正可提供世人一項足以對抗的有效利器。
杜瓦傑法則(Duverger’s law)中最為人熟悉的重要內容之一,即指出相對多數決選舉制度會傾向於產生兩黨體制。形成這種結果的解釋中,理性選民的「心理性因素」是重要的一項。在單一當選相對多數決的選舉中,理性選民為避免浪費選票會策略性地投給有希望勝選的大黨候選人。我們可以換個角度,從政黨的考量出發。對政黨而言,除非在選舉中有贏得過半票數的把握,否則為避免落選而逐漸被淘汰,可以主動出擊,在選舉上和其他政黨合作,來確保當選的可能性。比如在某些選區支持其他政黨,以換取在其它某些選區的勝選;或者是聯合競選,以換取當選後共同執政的利益。換言之,透過政治利弊得失的計算分析,政黨領導人可以在選前聯盟合作,來獲取政黨與自身的最大利益。即使在選民無法進行策略性投票的情況下,這樣的政黨合作會不會產生兩黨制?杜瓦傑所預測的發展,在這種情形下會發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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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政治學界對制度研究的興趣越來越濃厚,不單出現屬於經驗性理論範疇的新制度主義,亦有屬於規範性理論範疇的制度主義正義論。本文針對米勒的制度主義正義論的特色及其理論的一致性作出探討。其理論認真地對待制度的多層次性,目標是探討應該如何設計相關的制度及規管其運作以滿足社會正義的要求。米勒嘗試同時兼顧正義原則的多元性、正義原則功能之多面向性、社會系絡的多重性及資源的多樣性。社會制度如國家、市場及家庭在米勒的理論中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除了制度以外,分配結果、程序及個人行為都是制度主義正義論的重要元素,我們透過整合這些元素進一步發展制度主義正議論。本文勾劃米勒理論的整體架構並指出其理論有待進一步完善。若要尋找西方思想在社會正義上的啟發,米勒的制度主義正義論是不可或缺的,其理論對開創本土社會正義論有積極的作用。
本文回顧及評估香港特區政府從 1998 至 2003 年推行的公營部門「資源增值計劃」的政策執行。這是自 1990 年代香港引入英美新公共管理改革的重要縮影。筆者試圖以批判性方式解構「資源增值計劃」的意涵,指出改革的實質目標在數年間於執行上不斷被重塑,總體上公營部門資源是否有所增值是一個疑問。更明顯地,「資源增值計劃」變成以犧牲中下層公務員利益及增強管理層的駕御能力作為實質目標。應然性的「個人資源增值」仍然是一個遙遠的烏托邦。
Some recent studies have found little explanatory power of religious attachment to the attitude toward democracy or war in the Muslim societies. This result challenges the conventional wisdom that the religious factor is deeply connected to political turmoil in the Middle East. However, political scientists so far lack a powerful theory to explain the support of political Islam. The purpose of...
德國在威瑪共和時期就已經引進公民投票制度,二次大戰之後雖然聯邦德國基本法排除全國性的公民投票制度,但是在少數邦以及地方層級則保留此一制度。一九九○年之後,在邦層級以及地方層級有許多邦陸續引進公民投票制度,形成一股直接民主的風潮,對於德國民主政治以及公民的政治參與有正面的影響。本文從德國公民投票制度的歷史切入,除了介紹其演變過程之外,更探討其演變的原因。第一部份針對公民投票相關名詞的探討以及比較公民投票分類方式。第二部份介紹威瑪共和時期的公民投票制度,釐清公民投票在威瑪共和時期實際運作的狀況。第三部份則討論二次大戰前後得過對於公民投票制度支持與反對的辯證,並探討基本法排除公民投票制度入憲的因素。第四部份介紹二次大戰後至一九九○年之間聯邦德國公民投票制度的發展,尤其是邦層級的實施經驗以及地方性公民投票經驗的分析。第五部分主要介紹一九九○年後德國的公民投票制度演變概況,...
本文試圖探討反對黨獨大下的分立政府類型及對府會關係可能的影響。所以做此嘗試,是基於一方面國內地方政府的分立型態,多半顯現為朝野政黨在議會中席次比例不對稱的狀況;另一方面,相關文獻很少對這種朝野不對稱局面做較深入、理論性的探討。
本文試圖依循 Riker 及 Olson 等的理性邏輯,推演出反對黨獨大下的四種可能分立型態:I 型是反對黨過半,執政黨極少;II 型是反對黨過半,執政黨一些;III 型是反對黨相對多數,執政黨極少;IV 型是反對黨相對多數,執政黨一些。並界定府會關係含三層面:一是府會質詢互動過程,二是府會互動結果的預算刪減幅度,三是府會互動影響的政府提案數及通過情形。同時假定行政首長依政策推動的理性目標,議員們在乎利益分配的自利理性,進行推估朝野實力在議會中極不對稱,到朝野實力較接近的不同狀況中,雙方的策略攻防,而進一步提出本文的理論預設,基本上認為 I...
本研究關注的焦點在公元兩千年,政黨輪替的新舊政權交替後,民進黨執政菁英的形成。從執政菁英的背景分析、進入分析,以及不同場域間的流動分析,來探討新政府執政團隊的組成特色。我們蒐集了兩千年至兩千零三年行政院執政菁英的人事資料,包含任職的部門、層級、以及基本個人變項等。以國史館學術資源網站、人事行政局歷年度編纂的「行政院暨各部會行處局署主管人員名錄」中登錄的資料為主,若有不足之處,則輔以中央社主編的中華民國名人錄、全球資訊網、電子報或者是書面報紙。
在資料分析中,發現了新政府在不同程度的可替代性部門中,有著不一樣的汰舊換新策略,當然,無論是可替代性高或低的部門類別,團隊菁英的組成皆集中於輪替當年,然而在零二年的內閣改組時,可替代性低的類別,有著比可替代性高的類別較高比例的人事任命(即低可替代性部門的更換速度較高可替代性部門慢),說明了兩大不同屬性的類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