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性誘因

民主治理與環境保護─從中埔慈濟按例檢視我國資源回收的政策體系

我國民主化之後,政府不再絕緣於來自社會的影響,因此其施政的細緻程度需要大幅強化,以因應政治對行政的衝擊。在垃圾公害危機的處理上,因為地方民眾抗爭的可能性大增,政府政策已由強調興建垃圾場或焚化爐,轉而尋求垃圾減量與資源回收等低政治性但行政難度較高的解決方案。本文以慈濟在嘉義中埔鄉的資源回收活動為例,討論施政細緻化的重要方式,乃設立制度以股利民眾參與公共財貨的生產,而謀求供私協營增效(public-private synergy)的理想狀況。鑑於參與此類提供公共財貨的集體行動,個別民眾必須付出一定的成本,故可能有搭便車的動機。因此,政府不應假設民眾會主動參與,而應瞭解民眾可能參與的動機,並在制度中提供民眾足夠的行動誘因。本文同時強調,物質性、社群性、以及理想性誘因都可能成爲行動者的驅力,而市場機制的運用一如寶特瓶回收獎勵金,不但提供物質性誘因,也與其他誘因產生複雜的互動,是許多誘因能夠發揮效果的重要基礎,故不宜應業界之要求而輕易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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